记者从黑龙江省粮储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省明确2025年秋粮收购工作举措,要求各部门协同发力,以市场化收购为主导、政策性收购为托底,保障秋粮收购平稳有序。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攻坚,为秋粮收购提供有力保障。粮储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好市场化和政府储备粮等收购,协同中储粮集团黑龙江分公司落实新季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配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做好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秋收和田间降水等服务工作,农发行保障政策性收购资金封闭运行,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支持企业收购加工。铁路、交通部门保障运力与路网畅通,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价格违法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抓好市场化收购,发挥农民售粮主渠道作用。围绕“人、钱、仓、粮”等关键要素,提早做好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准备,确保秋粮收购有序启动、平稳推进,加快在建仓容建设进度确保本收购期投入使用等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参加产销洽谈活动,吸引外省在我省建立异地粮食储备和开展粮食购销贸易合作,推动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展销平台签订的意向性协议落实落地,鼓励各类粮食加工企业按需建立原料库存,提升粮食就地加工转化量,密切跟踪粮油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新粮进度。
加强收储调控,有效发挥政策托底支撑作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切实履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按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要提前确定、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水稻产区县域不能出现“空白点”,方便农民就近卖粮;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质量要求的粮食。切实做好收购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结合本地区异常天气等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粮食质量应急风险监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协同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收储政策,做好价格监测、仓容摸排等工作,积极配合当地中储粮直属企业合理布设库点,动态掌握农民待售稻谷和可用仓容情况,必要时协调增开库点,做到敞开收购、应收尽收。
践行宗旨意识,努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主动适应农民售粮新变化,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有针对性提供优质服务。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认真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求,做好装卸指引、过磅称重、规范扦样(含自动扦样)、质量检验、账款清算等环节工作。有条件的粮食收储企业根据需要早开门、晚收秤,适当延长收购时间,加大预约收购推广使用力度,简化、优化预约收购系统,并稳妥实行线上线下并行的弹性收购方式,提升农民售粮满意度,全力做好宣传解读,让农民应知尽知,开展好粮食产后服务工作,指导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有关企业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帮助农民减损增收。
强化调度监测,掌握收购工作主动。密切监测粮食市场形势,跟踪掌握供求、购销、价格等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秋粮收购期间稻谷、玉米、大豆等收购进度统计调查工作,必要时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地区监测频率,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改变、危害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优化工作举措,增强收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执法监督,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检查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强粮食收购监管,做好最低收购价稻谷协同监管工作,采取“日常监管+飞行检查”“人防+技防”等监管方法,综合运用“数字龙粮”视频监管平台实施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发挥“12325”“12315”热线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监督指导粮食企业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要求,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安、库安、粮安。(记者 郭晓龙)